妙可蓝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来源:
2022-12-12 2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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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1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 万股。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35.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16,040,147 元变更为 515,690,147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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